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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解雇的赔偿金是否有封顶限制
来源:IT世界  发布时间:2016/10/21 8:29:00

问:员工工资超过当地社平工资的3倍,其违法解除的赔偿金是否与经济补偿金一样,有赔偿年限的封顶限制?

【相关案例】

位于深圳的某外贸公司规定每季度要对所有的业务员进行业绩考核排名,业绩连续两个考核周期排名垫底的就要被“淘汰”。根据该项制度,公司今年7月份解除了一名2000年就入职的销售人员的劳动合同。当地劳动人事仲裁委判决公司此举属于违法解雇,要求该公司承担赔偿金。但该公司提出,该员工的工资已经超过深圳市社平工资的3倍,所以赔偿年限最多不超过12年,而不是按照该员工的实际年限16年计算赔偿金。那么,违法解雇的赔偿金,其年限是否需要封顶?

答:本案中该公司对员工实行所谓的“末位淘汰”,对排名垫底的员工实施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因此,该公司理应支付员工相当于两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然而,此处的赔偿金不是机械地比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数额的两倍计算。在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时候,《劳动合同法》对于某些高薪员工进行了补偿年限的限制,但是为了加重惩治企业随意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特别规定,员工的赔偿金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因此没有封顶限制。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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