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引导企业和有关单位开展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关于开展2018年技师(高级技师)津贴及相关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公布永康市2016年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通知》,符合2018年度技师(高级技师)政府津贴享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申报了。
记者了解到,与往年相比,2018年度紧缺工种中,制造业工种有所增加,而服务业则有所减少。技师津贴数额有了大幅度提高,技师津贴由50元/月提高到300元/月,高级技师由100元/月提高到500/月。
根据《关于印发永康市技师(高级技师)政府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已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并在市区工作一年以上,所从事的为文件上所公布的紧缺工种,并在企业生产一线对口专业岗位工作,且所在企业已实行技术技能等级津贴制度,本人已享受企业技术技能等级津贴,职业道德良好并发挥职业技能带头人作用的,可享受永康市技师(高级技师)政府津贴。
同时根据规定,从我市外引进的高级技师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合同,且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5年内(要求2018年1月2日后购房)在永购买家庭首套商品住房的,可按规定享受一定标准的购房补助。我市非公企业引进的高级技师,在企业服务满5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已享受安家补助的,申请购房补助时安家补助金额予以抵扣。
符合技师(高级技师)政府津贴享受条件的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申报,并于2019年3月31日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逾期不再办理。咨询电话:87101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