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开车行驶在路上,碰到警察蜀黍检查,大部分人在远处就会很自觉地减速停车接受检查,积极配合公安工作。
然而,6月10日,警察蜀黍在东永一线芝英新塘北路路口路段就遇到了这么一位不服从指挥、强行闯卡、撞坏警示桩、开着保时捷豪车的“嚣张”的驾驶人。
6月10日晚7时许
永康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世雅中队和永康市公安局芝英派出所分别在东永一线溪岸小学路段和东永一线芝英新塘路口路段设卡进行例行治安检查。
6月10日晚8时许
一辆疾驰的白色保时捷牌轿车驶入派出所民警的视线,芝英派出所执勤民警杨剑立刻示意其驶入检查区停车。该车随即减速停了下来,但当民警逐渐走近对该男子说“熄火,请出示身份证、驾驶证”时,该男子突然猛踩油门,往检查区出口处冲了出去,驾车撞坏了警示桩后逃跑了。
旁边的执勤民警们都惊得迅速往后躲闪,幸亏反映迅速,没有造成无人员伤亡。
随即执勤民警杨剑立即呼叫指挥中心查询该车牌号车主信息,接着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相关情况。
6月10日晚8时20分时许
芝英派出所民警杨剑调取该车辆车主身份信息后,立即联系了车主胡某,拨打多个电话之后对方一直无人接听。民警又迅速联系了胡某的妻子,在得到妻子“车是自己丈夫胡某在行驶”的肯定回答后,民警告知其丈夫的闯卡行径,已涉嫌阻碍执行职务,劝其来所自首后。迫于公安机关的压力,车主胡某于当日晚间9时许,自行来芝英派出所自首。
因为该案涉及阻碍执行职务,永康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介入调查。保时捷牌轿车驾驶人胡某(男,34岁,永康人)也向警方承认了自己闯卡的事实。经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胡某并不是无证驾驶,没有酒驾毒驾,车上也没有违禁物品,当时闯卡纯属是情绪化行为,“我就是嫌烦啊,我赶着去吃夜宵,前面溪岸那里刚查过酒驾,我以为你们也是查酒驾就停下来了,谁知道叫我出示证件,我没带啊,我就跑了……”,胡某后悔地向民警交代。
6月11日,胡某因阻碍执行职务,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但因其主动投案自首,永康市公安局对其减轻处罚,给予其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
请尊重执法者,配合公安民警执法!
蜀黍提醒各位驾驶人朋友,开车路上一定要遵法守法,服从民警指挥安排,切忌心浮气躁,意气用事,闯卡一时爽,拘留两行泪。
来源:永康公安